用人单位诬陷我借此不发工资合理吗? 您好,我是在商贸城个体户打工的,我给她打工一年多了,没有签劳动合同,她也没有帮我交纳社会保险。现在她诬陷我把代理商的货款装进了自己的腰包。具体是6月26号代理商发的货是欠款,我用的是现金票开的单子,明细都在只是没有记账,她翻单子的时候看到了,她认为我从中间把钱给私吞了,我把代理商找来我们三方当面对质所有的账面是清楚的,代理商也承认这笔货款没有付。她借此理由就把我给辞退了,还不给发工资合理吗?她现在就是在赖账,我怎样才能拿到这笔钱啊?
2011-07-24 18:15 胡宇星(新疆-乌鲁木齐)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7-24 18:31
你可以申请劳动冲裁
2 易明律师 2011-07-24 18:37
先搜集你们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7-24 22:23
建议联系律师当面详细咨询。
4 2011-07-24 22:41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单位辞退你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发工资更是违法行为,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建议在当地找律师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