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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强行调度,员工想辞职不退押金,不给工资
用人单位强行调度,员工想辞职不退押金,不给工资 2009年1月我入职商场工作,缴纳了500块钱押金。
2010年6月份,因商场装修,突然调我去了另一个厂方,并工资问题不说,老板也没见到,想辞职,商场不允,说辞职就别要押金和工资,而且用人单位不给交保险,不签订合同。
像我这种情况,要提前多久递交辞职报告?而且找不到顶替的人商场不允许辞职,合理吗?还有很多同事深受其害,辞职1年到现在未能领取到工资和押金,商场这样做违法吗?怎样才能维护我们的利益
(注:不是商场正式员工,属于厂方,刚调到新的厂方2天)
2011-06-16 23:00 尘封记忆(山东-济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马勇律师  2011-06-16 23:53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情形的,劳动者可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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