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不给工资是合法的吗? 本人之前在新站店同庆楼工作。去年9月3日入的职,今年3月底离职。在那里共干了半年多。由于当时签合约她们给我的合约时间是一年,而我又没打算在那长期干下去。于是就问有没有半年的,她们说前一年的合同,半年就可以交辞职报告,交完后一个月就可以正常离职。但在我熟悉情况后,知道只要主管同意你随时都能正常离职。我的主管在过年期间同意我2月份离职。但到了4月份公司又有了新规定一个员工的离开必须经过店里老总的同意。于是主管说:“你没有交辞职报告没有通过正常途径离开就是自动离职,你上个月底的工资就没了。”我想知道他这种做法合法吗?我能通过什么方法拿到我那份应得的工资呢?
2011-04-18 13:27 shenqi……(安徽-合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18 13:30
1、公司做法不合法;
2、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2、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2 胡爱军律师 2011-04-18 13:31
不合法,可以举报
3 程东林律师 2011-04-20 12:53
不合法,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