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发放工资晚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可申请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约定每月5日发放工资,但实际每月都晚于合同约定日5-10天不等。按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外,还应支付克扣或拖欠工资额的25%的补偿金。”请问若申请劳动仲裁能得到相应补偿金吗?如果有的话,具体补偿金额有封顶吗?
2014-08-31 18:20 小卫子夫(上海-闸北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8-31 18:34
所述情况不足以构成补偿意义上的情况,但可以去劳动局投诉要求纠正
2 代雨庭律师 2014-08-31 18:36
可以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 张向锋律师 2014-08-31 18:57
差几天不会被认定拖欠工资的。
4 李军律师 2014-09-02 15:58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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