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合同已经14个月,能否要求补偿 我与公司有过三次固定合同,第三次合同于2010.4.10到期,直到现在,也就是2012.2.10公司也未与我续签合同,我的哪些合法权益可以得到保证,我现在被公司待岗,我提出解除合同,有哪些补偿,我可以要求2010.4.10以后的双倍工资吗?急急急!谢谢!
2012-02-11 06:14 tsE1484()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2-11 07:04
可以要求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2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2-11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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