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期间公司无正当理由要求我离职,这算违法中止劳动合同么,我能否得到2倍的经济补偿 公司在我试用期即将结束时通知我离职,没给理由(公司实际上是项目都基本完成了,没任务了才要求解除合同的,典型的卸磨杀驴)我要求给我理由,公司的勉强解释:你们办事处不需要这么多人,你的表现不太符合公司要求,还说试用期期间要求离职不需要理由的,就是不合适,这种中止合同的做法在法律上算合法还是违法,我能否得到2倍的经济补偿,即一个月的工资,谢谢!!!
2010-08-01 20:36 whw(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王汉勇律师 2010-08-01 20:43
你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以主张赔偿金,具体赔偿金额及赔偿项目要结合其他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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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孙新律师 2010-08-01 21:04
单位在试用期间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为“不适合使用条件”
按照你的说法,你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以主张赔偿金
按照你的说法,你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以主张赔偿金
3 陈晓云律师 2010-08-01 21:10
没有理由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2倍经济补偿金。
4 孙新律师 2010-08-01 21:33
无理由解除合同可要求其承担责任
5 孙新律师 2010-08-01 21:45
单位属于违法解雇你,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赔偿金
6 赵江涛律师 2010-08-01 22:32
单位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7 孙新律师 2010-08-02 08:45
您好:可申请仲裁,要求赔偿。
8 李建成律师 2010-08-02 10:33
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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