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要求转岗,降薪,是否应补偿? 本人2004年6月份入职,2011年6月20日合同到期。当时单位让我签转岗合同,工资低30%,如若不然则拿三个月工资走人。我考虑后签了转岗合同。
现在我了解到做一年应该补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至今公司应补我7个月工资。请问员工合同到期时若企业要求员工转岗,但不能与员工协商一致时,是否应赔偿员工一年一个月工资? 请问我现在还能要求公司赔我7个月工资吗?
现在我了解到做一年应该补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至今公司应补我7个月工资。请问员工合同到期时若企业要求员工转岗,但不能与员工协商一致时,是否应赔偿员工一年一个月工资? 请问我现在还能要求公司赔我7个月工资吗?
2012-02-07 21:08 lucky枫……(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2012-02-07 21:14
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2-02-08 08:40
1、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你的经济补偿金的;
3 2012-02-09 10:04
你已经签订转岗合同,视为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