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几年前制定每月从工资中预留部分作为年终绩效,如果公司赢利则按一定的百分率返还 我公司几年前制定每月从工资中预留部分作为年终绩效,如果公司赢利则按一定的百分率返还,去年公司赢利,我一直在公司工作直到去年8月底辞职,公司却提出一年中离开公司时间超过3个月的员工不能拿到绩效,请问这合理合法吗?
2016-02-23 21:15 ask201……(湖南-娄底)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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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福州一公司上班,每月发工资时扣除部分作为押金。无任何收据,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个回复公司裁员,只给n+1的赔偿,扣掉了我今年十个月,每月20%的年终绩效考核这部分工资,能不能要回来
2个回复公司每月扣除工资的20%作为年底绩效考核,中途离职不给发绩效工资。是否合理?
8个回复公司每月扣除工资的20%作为年底绩效考核,中途离职不给发绩效工资。是否合理?
2个回复公司规定中途离职,不发放已核算出的绩效工资预留部分,是否合法?
2个回复工作20个月还没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每月工资要返还一部分给上司作为公司送礼费用
1个回复公司扣员工20%的工资,作为安全奖来源,进行部分扣款后按一定系数再分配。
4个回复每月绩效考核工资于年底一次性发放,如果中途离职,公司不发放,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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