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不和我签订工作合同是不是算违反劳动法? 我现在是上海一家语言培训企业的员工。原来我们是一家民营企业,08年我们公司被一家外资企业收购80%股份,然后注册成立了一个家新的公司,原来的公司不复存在。此后,新公司和大部分员工重新签订工作协议,但并未和我签订新的用工协议。至今我现在一直在这家企业工作,公司照常付我工资,帮我交金,但让我十分困惑。如果我所说的情况属实,请问公司不和我签合约的做法是否违反劳动法,如果我提出离职公司怎么赔偿我。如果我不提出辞职,假如我以前的合约到期后,公司提出不和我续约,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2009-07-29 16:19 爱在西元前(上海-黄浦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7月29日 16时46分
新公司应重新签订,不签违反劳动法,你提出离职,公司应支付你双倍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不与你续约,可以要求赔偿
2 110网律师 2009-07-29 17:42
原合同如果未到期,可以不用签,新公司承继原公司所有权利义务。如果你个人辞职,公司不需要补偿。如果公司不需约的可以要求赔偿。
3 李华平律师 2009-07-29 18:29
公司可以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我。详情可以来电咨询。
4 110网律师 2009-07-30 16:46
不签合同违法,可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