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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4年,公司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
工作4年,公司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 我在公司工作4年,今年过完春节后,我得了重病,后来在医院治疗。这期间公司一直按病假给我发薪水。现在我仍在病假中,但是公司现在软硬兼施的逼我主动辞职。我该怎么办?另外,从我在公司上班开始,我就没有签过劳动合同。这样法律能保护我吗?劳动合同有的公司是别人代签的,代签的有法律效应吗?从网上看,如果不签合同公司是要赔偿的,那像我这种情况,就是不清楚有没有人替我代签劳动合同的话,能得到赔偿吗?如果有人帮我代签了,那么那份劳动合同有效吗?反正我从上班开始,就没有人跟我签过合同。
2010-11-25 14:41 ddwl99(辽宁-鞍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1-26 14:31
不要主动提交书面的辞职报告之类给公司,你现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偿,注意搜集一些证据。不是你签订的合同没有效力。
补偿包括从08年二月到-8年12月31日之间双倍工资。从09年开始,视为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仍未与你签订,仍需支付双倍合同至今。建议找律师代理,估计数额会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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