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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出通告除名,但却要我办离职手续,不办不给我这月工资
公司以出通告除名,但却要我办离职手续,不办不给我这月工资 因为在单位和顾客发生了纠纷,顾客动手打了我,而我老公正好在门口等我下班知道了此事,便和客人发生了抓扯.最后因为此客人属官二代,公司现在要以我打顾客为理由开除我,但又要我自己去办离职手续.不办当月的工资就不给我。我的合同要到明年4月才到,这种情况我能否的到赔偿呢.?
2011-02-22 01:52 hXa5550(重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1-02-22 09:40
工资是需要给的, 开除是否有补偿要看是否符合以下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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