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后补签劳动合同并且签署日期是一年前入职时间,合法吗 一年后补签劳动合同并且签署日期是一年前入职时间,请问这份合同合法吗?可不可以拒签
2014-01-06 16:51 zhuzhu……(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刘晓梅律师 电话:13723370990 2014年01月06日 16时56分
您好,可以拒签,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2 付成刚律师 2014-01-06 16:57
签与不签你有选择的权利。
3 110网律师 2014-01-06 17:06
不合法,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双倍工资。
4 江珍来律师 2014-01-06 17:18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