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签劳动合同之前的时间的双倍工资问题。 我在08年2月进的公司直到08年9月才签劳动合同,合同上面写的时间也是08年2月进公司,签订合同的时间也写的是08年9月。现在已经被辞退了
我在当地申请了劳动仲裁,他们刚才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说:“劳动合同是可以补签的,”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说只要在一年内补签了就不违法?也不没有双倍工资?
我在网上查了下有人说只要公司在一年内与我签合同就不违法。这句话有没有法律依据?
我在当地申请了劳动仲裁,他们刚才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说:“劳动合同是可以补签的,”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说只要在一年内补签了就不违法?也不没有双倍工资?
我在网上查了下有人说只要公司在一年内与我签合同就不违法。这句话有没有法律依据?
2009-03-12 22:20 Intwin……(重庆-长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3月12日 23时29分
应当支付3月到签订合同前一天的双倍工资。被辞退,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合作赔偿金。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3-12 22:33
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3 110网律师 2009-03-13 11:41
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