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被并购后子公司更名是否可以拒签新合同要求赔偿? 我们是住友轻金属下属子公司“伸铜所株式会社”在中国的分公司,去年公司说住友轻金属和伸铜所分立脱离关系,我们现在只属伸铜所。然后今年10月住友轻金属被日本铝业巨头古河斯凯吸收并购成立新公司UACJ,现在又说我们以后是UACJ下属子公司,公司更名为“日铝全综”。公司承诺工龄顺延,但是我们全体员工都要求公司买断工龄重签合同,因为公司这几年年年亏损,工资低下,担心以后更名后会不会改变主营?会不会不承认以前的工龄?但公司现在只是一味承诺工龄顺延,拒绝买断,并且和我们说公司法人没变,股东没变,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号都没变。我想请问在现在公司拒绝买断工龄这种情况下我们员工可否以公司违约为由拒签新合同然后要求公司按照N+1方案赔偿?
2013-11-03 17:32 xiaoli……(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11-03 18:02
初步判断你们拒绝的话很难要求经济补偿。
2 110网律师 2013-11-03 21:18
请找律师当面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3-11-03 23:04
具体情况不明。如果拒绝的话应该很难要经济补偿的。
4 110网律师 2013-11-04 12:56
具体情况不明。如果拒绝的话应该很难要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