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深圳工作签了惠州的合同,如搬迁不愿再去,是否要赔偿公司? 我公司目前在深圳,过几个月搬迁至惠州,今天公司要我们2013年7月新入职的员工签惠州的合同,请问如果我签了这份合同,搬迁的时候如果不去是不是要赔公司一个月的工资?
2013-07-16 20:59 莫小倩(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7-16 21:06
要赔偿公司
2 江珍来律师 2013-07-17 04:37
你好,你这种情况离职时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司法实践中,怎样收集证据、收集什么样的证据对裁决的胜诉与否是非常关键的。在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3-07-17 10:30
需要赔偿。
4 张勇律师 2013-07-17 11:55
1,公司若在深圳区域内搬迁,员工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若公司搬迁到深圳之外,员工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2,若公司搬迁到深圳之外,员工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5 110网律师 2013-07-18 14:43
如果你不去建议不要签。如果到时候提出辞职不需要赔公司钱,但是最好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