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点变更了,员工不愿意去新地点上班,要求解除合同并给与经济补偿。公司又不愿意解除合同,怎么办? 我公司属于国有企业,生活区和生产区在同一个大院内。今年,因为湘桂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征地,生活区和生产区所有土地都被征用了。由此,生活区不存在了,各自选择不同区域的安置房。生产区搬到15公里之外的工业园区。原厂址和新厂址距离20公里,但是都属于柳州市区内。有些员工提出,因厂址变更,不愿意去新厂上班,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与经济补偿。请问,这种要求合法吗?是哪条法律明确规定呢?
2013-06-07 20:58 农老师(广西-柳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3-06-09 12:20
你好,属于合理变更的范围之内。
2 110网律师 2013-06-07 21:07
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3 陈祖权律师 2013-06-07 21:53
合理变更,不用支付补偿金。
4 110网律师 2013-06-08 15:41
合理变更,可以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问题
公司合同中写明,公司有权改变员工工作地点,现在公司要求我前往无锡新区工作,如果不去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
9个回复公司调到员工的工作地点,员工拒绝,请问据此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补偿金吗?
1个回复公司未经员工同意调动工作岗位,员工可以据此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补偿金吗
3个回复劳动合同期满公司续签合同要求变更岗位及工作地点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3个回复我在公司工作已经超过十年,请问我跟公司提出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辞职跟我提出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
6个回复劳动合同解除,公司对员工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问题.
4个回复合同期内公司调动员工工作地点,如果员工不愿意去可以要求解约赔偿吗?
3个回复工作地址变更,是否可终止合同要求公司补偿
7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