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公司对员工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问题. 我在公司工作三个月,试用期为两个月.公司劳动合同中有一条为当公司的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我应该接受公司提出的终止劳动合同的要求,并且给予我以各月的基本工资补偿.当公司现已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我劳动合同,并没有书名通知,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想咨询我应得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有哪些?
谢谢!
补充:我1600的基本工资,公司规定中有集纳社会保险这一条,但我没给我帮.
谢谢!
补充:我1600的基本工资,公司规定中有集纳社会保险这一条,但我没给我帮.
2009-04-09 17:22 guoguo……(上海-虹口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4-09 17:39
可以要求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的代通金以及补缴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2 110网律师 2009-04-09 17:41
1、你需要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解除合同通知,这样对你申请仲裁有利。2、公司应当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以及补办社会保险。
3 110网律师 2009-04-10 08:06
1、社会保险,肯定可以追讨,还有经济补偿。
2、你已经超出试用期,公司解雇你,要付经济补偿金。
2、你已经超出试用期,公司解雇你,要付经济补偿金。
4 李军律师 2009-04-12 15:46
公司需要证明你不胜任工作,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可要求双倍赔偿或恢复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