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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
房屋买卖纠纷 我于2005年口头与朋友约定将自己一套平房以八万元价格转让给他,他于2006年4月付给我五万元.我给打收据一张收到房款五万元,同时他将房屋又转让给他的朋友住.从06年到至今我多次打电话要剩余房款没人给,其中他朋友多次打电话问我要房产证土地证,我说房款还未付清我为什么要给你.请你转告你的朋友他这样不讲信誉我房子不卖了.没想到今年7月他现在住房子的朋友将我起诉到法院,说房款五万元已付清.让我给他房产证和土地证'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0-08-03 12:06 qLU5783(内蒙古-赤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03 12:41
起诉主体错误,他朋友没有资格起诉你,他和你没有合同关系;你房产没有过户,况且房款没有付清,你可以解除买卖合同,相互返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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