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 我老公于1999年将他原有的一套的住房卖了,当时签的协议是26000元.买方先支付20000元,其于的交房产证时付清.但当时老公的叔叔等着用钱,就用这套房子的房产证去贷款,直至2004年才把房产证拿回.我老公也就没放在心上,今年买方将我老公告上法庭,让他履行协议,我老公不想履行,请问法院会怎么判决
2010-07-16 15:42 CWV8980(安徽-阜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7-16 15:55
承担违约责任。
2 陈俊福律师 2010-07-16 16:22
协议有效,需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