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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了两年,公司突然以经济效益不佳为理由辞退我,但是又希望由我自己提出离职申请
在公司工作了两年,公司突然以经济效益不佳为理由辞退我,但是又希望由我自己提出离职申请 我在某公司工作两年,有签订3年的合同期。一个星期前公司领导以“公司经济效益不佳”为由,希望由我自己提出离职,另找工作。因为还在合同期内,我根据合同的规定,向公司提出经济损失赔偿。但是公司领导以“公司经济效益不佳”,希望我不要有这样的要求。但是我在公司工作期间,并没有出现错误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我觉得公司以这样理由作为推脱很不合理也不合法。人事部的负责人还跟我说,如果我提出这样的要求,以后的员工就会“有样学样”,都会向公司提出赔偿要求。人事部还说可以先让我找到工作了再主动离职,但是赔偿是不会有的。我拒绝人事的说法。人事部也是同样以“经济效益不佳”为由,同时还说我与同事有争执,态度不够好,所以拒绝我提出的赔偿。

请问我是否可以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得到公司的经济损失赔偿?
2013-05-24 09:39 狮子座的猪(广西-南宁)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黄睿娴律师  2013-05-24 10:45
只要公司不给解聘书,合同就有效吧,有效就得发工资啊,如果公司不发工资,或者采取别的办法辞退你,那就是违背劳动合同,你可以正当维权,索要赔偿的。
2 110网律师  2013-05-24 11:01
继续要求公司支付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给就申请劳动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3-05-24 15:31
可以要求公司给与经济补偿,如公司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   2013-05-24 16:25
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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