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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问题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问题 公司不到1个月通知我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没有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只是店长转达的。当时签合同是2年,解除劳动合同时做了1年零8个月。劳动合同的版本是2008QG版DY,公司没有给予任何的补偿只是说当时签署了一份公司的文件,内容是如果2个月业绩未达到公司的要求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及补偿的问题,公司这样说对吗?我应得到补偿吗?公司应怎样补偿我?签署的文件算什么?我应该怎样跟公司去沟通这件事?
2010-07-26 16:49 liuzhe……(辽宁-沈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电话:13957965616  2010年07月26日 17时06分
有没有约定试用期?
2 110网律师  2010-07-26 17:10
工作满一年可以要求一个月的补偿,你可以依法主张权利。
3 王闯律师  2010-07-26 19:45
应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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