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的赔偿问题 我在某一单位连续工作了20年多年,93年前单位是国企,93年企业合资了,但国有主体还在,工龄没有置换,身份仍是国有的,但工作和事实劳动关系在合资企业(即五险等由合资企业交纳),2009年合资企业的名称将更改,但合资股东没有变,现在合资、国有股东方和我们协商:国企的员工协议拿退养工资,50岁退休,同时和更名后的合资企业签定9年的劳动合同。我要问的问题是:在国企退休后,合资的劳动合同期限还没有终止,那到劳动合同终止时(已办退休),还有经济补偿吗?
2009-01-02 21:17 qwer10……(浙江)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友铭律师 电话:13777466325 2009年01月02日 21时28分
如果到时候你自愿办理退休是没有补偿金的,如果让企业提出与你解除合同企业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1-02 21:38
没有补偿。
3 赵凤江律师 2009-01-02 21:40
没有经济补偿
4 孙新律师 2009-01-03 09:50
有补偿。
5 倪振杨律师 2009-01-03 15:16
关键是前面的合同是退休,所以没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