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我于2009年6月1日开始进入现在就职的公司,并签订第三方劳动合同至2011年5月31日,期满后再续签第三方劳动合同至2013年5月31日,期间在2012年3月1日转为公司编制职工。现由于公司对我做出降职处理,想请教如果这种情况我拒绝接受,可以得到应有的赔偿金吗
2012-12-17 22:12 zqs000(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2-12-17 22:14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2 聂晓东律师 2012-12-17 22:54
你好,公司如果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满一年应补偿一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