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问题 我于2007年12月20日到本单位工作,并于2008年1月1日和2009年1月1日两次签订各一年劳动合同,并于2010年1月1日签订三年【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截止】合同。现本单位不予我续签劳动合同了,应如何经济赔偿?
2012-12-01 10:44 zjs650……(北京-朝阳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常路律师 2012-12-01 10:46
您好
1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2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2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 孙新律师 2012-12-01 10:55
2008年计算,一年补偿一个月
3 孙新律师 2012-12-01 10:56
你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单位不签订的,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 赵江涛律师 2012-12-01 10:58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5 陈晓云律师 2012-12-01 10:59
08年以后已签3个合同,合同到期后,你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单位不续签的,属于违法终止。你有权要求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补偿年限自入职时起算。
单位不续签的,属于违法终止。你有权要求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补偿年限自入职时起算。
6 孙新律师 2012-12-01 10:59
单位不予续签合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7 付玉阁律师 2012-12-01 11:05
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单位不签订的,可以要求赔偿金,赔偿金为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8 孙新律师 2012-12-01 11:42
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9 李建成律师 2012-12-01 13:02
您好,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