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公司没有经济补偿,我应该如果向公司方面要求补偿? 2011年8月下旬我到改公司应聘工作,没有试用期,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每月休息4天,公共假期没有双倍工作或补偿,只有你在公众假期那条上班才能获得多一天的休息,在该公司工作到2012年7月15号,主管打电话给我说我旷工3天。叫我明天不用上班了,这样应该也算是辞退吧,然后他说你半个月的工作不会发给你了,应该当时他说辞职需要提前半个月申请,但是他这样子应该是辞退我吧。当时没再意,也不懂这些,因为刚出来打工,然后到现在2012年8月21号,我觉的公司应该给我经济补偿的,自己也不懂所以上来咨询下,维护自己的权益,我现在应该怎么向该公司提出要求?具体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2-08-21 10:34 jery仔(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电话:13925083225 2012年08月21日 10时43分
您好!1、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2、公司违法辞退你的话可以要求双倍赔偿金,标准为每干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
2 110网律师 2012-08-21 10:3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