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业务员,代理服务期间自己要求辞职,现要求公司给予合同经济补偿,是否应当支付。 我单位以代理身份招聘一名业务员,和员工以口头约定好提成,不提供个人保险。现业务员因自身能力问题无法开展业务提出辞职。公司也同意其辞职,因公司认为其为代理,毋需签订相关劳动合同,现其辞职后要求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双倍工资补偿,是否应当?
2012-08-11 17:18 hnzsq(河北-廊坊)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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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台资公司工作了13年,也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我自己辞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在经济上补偿
5个回复我在公司工作已经超过十年,请问我跟公司提出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辞职跟我提出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
6个回复在试用期期间公司无正当理由要求我离职,这算违法中止劳动合同么,我能否得到2倍的经济补偿
8个回复劳动合同已经到期 公司不续签 不安排新岗位 也不表态 怎么办?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
0个回复合同到期 员工不续签 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4个回复没有签合同,试用期已满,转正工资比入职时谈的低很多,我提出辞职,公司是否应给予我补偿?
4个回复劳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用人单位还未与员工续签合同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可否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5个回复请问在此情况下公司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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