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原来单位补偿我四年的保险费用吗? 我08年在杭州一家单位做销售工作,公司要求我在户籍所在地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两项,拿发票回公司报销3600元每年,但是我自己并没有自己交,11年底我离职,单位让我签署自动离职证明,并注明没有经济纠纷了。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原来单位补偿我四年的保险费用吗?
2012-06-27 21:57 南通徐州(江苏-盐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6-27 22:41
你有证据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