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 我在一家股份制公司的下属企业上班已有17年,与股份公司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去年底股份公司更名,我工作的下属企业整体并入新成立的一个公司,但上班地点改在了大约15-20公里以外的地方,公司安排了班车,但每天需要提前1小时出发,下班回来也会晚1小时。我不想去那里工作。请问我是否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
2011-04-07 09:16 niker7……(四川)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07 09:25
可以。
2 刘法律师 2011-04-07 10:20
可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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