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赔偿问题 小宏于2001年3月在建设局被聘用施工技术员,月工资1000元。2007年3月至2009年3月期间只订了两年的合同,2009年3月至2012年3月一直未订合同,现已解聘,问:(1)2009年3月后整三年有多少双倍工资? (2)连续工作12年赔偿金一共多少?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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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5 20:50 张小宏(广东-梅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4月25日 20时58分
1、已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没有双倍工资;2、12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