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赔偿问题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侵害之日起计算。那我2010年5月至2011年8月一直未签劳动合同~,老板要辞退我。1.我可以申请几个月双倍工资补偿?2.时效过了吗? 3。还有其他的赔偿吗?谢谢!!
2011-08-18 04:58 QOi1904()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1-08-18 05:54
没有过时效
2 陈晓云律师 2011-08-18 09:31
1、2010年5月至2011年8月期间的双倍工资。
2、未过时效。
3、违法辞退的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2、未过时效。
3、违法辞退的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