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要求劳动者撤诉有法律依据吗? 用人单位因不服劳动仲裁结果,提出了起诉;期间劳动者也不服劳动裁决,提出了起诉。法院针对用人单位的起诉立案后并审理、判决,且判决生效了。之后法院才通知劳动者同意其起诉请求并立案,但发现前述判决后,又通知劳动者要求其撤诉,理由是一份劳动仲裁不能有两份判决,应该早立案合并审理。但程序上的问题源自于法院,劳动者并无过错。我的问题是:法院要求劳动者撤诉的理由有法律依据吗?
2010-02-21 09:43 syrene……(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军律师 电话:18917186208 2010年02月22日 12时18分
没有法律依据,至少你的起诉应与单位的起诉合并审理。时间间隔那么久,判决出来之前为什么没有与法官沟通呢?没有委托律师处理吗?
2 110网律师 2010-02-21 10:37
你的权利得到维护了没有啊,纠缠于程序没有意义
3 110网律师 2010-02-21 10:49
可以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