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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问题
劳动报酬问题 你好,我是一名在读大学生。前不久,我们出去找了份兼职,她给我们说必须至少做满四周才有工资,我们当时以为工作很轻松,就答应了,并且还压了一百块钱的工作服。那天我们去领工作服的时候,她们催促我们签了份协议,当时我们看也没有看就签了,但是后来我们做了一天过后觉得太累了,做不下来,就给她们打电话说做不下来。那个时候我是自愿放弃那一百块钱和那一天的工资的。但是她们承诺我说只要把那个星期做完了,就会退一百块钱和发我那三天的工资。我忍着累做完了,并且把服装也还给她们了,但是她们却不退我一百块钱了和我的工资了。你说假如我去找她们要钱,会有法律保护吗?
2012-03-08 20:11 920737……(重庆-沙坪坝)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2-03-14 09:34
应该是受法律保护的,之前虽然你们签订了合同,但是你们提出解除合同对方是同意的,同时对方又口头提出了新的合同你们也达成了一致,所以此时你们之前的合同就已经终止了,新的合同也就成立了,所以现在要按新的合同来执行,现在他们要违约,你可以要求他们退还你的一百块钱还有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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