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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仲裁中劳动报酬纠纷的举证问题
关于劳动仲裁中劳动报酬纠纷的举证问题 我于公司工的合同是2009年7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和2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期间大部分的双休日于法定假日加班的工资都没按合同上的工资与劳动法规定的倍数给足我,合同到期后他们也没有与我正常续签合同,这样的情况下我申请劳动仲裁我要怎么举证,现我手中只有这1年半的劳动合同与4个月的工资单~公司的排班是手写的在公司手上自己没有,工资单也只给过几个月大多都没给。我该怎么举证?还有举证是亲自过去还是邮寄过去?请各位帮我分析下谢谢!
2011-01-18 12:12 slash1……(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1-18 12:32
1、工资若是银行卡发放的,可以去银行拉交易记录。
2、个税缴税单、社保缴费单均可以拉出,作为证据提交。
3、加班情况的证明尽量取证,否则较难获得支持。
4、申请仲裁时,提交相关证据复印件二套,原件自己保留。
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1-01-18 13:16
证据问题建议和律师当面咨询
去劳动仲裁要本人或律师亲自去的
3 李军律师  2011-01-18 15:46
如果是主张加班费的话,应当对存在加班事实进行举证。
工资是如何支付的?合同上约定工资吗?
证据可以送过去,也可以快递过去。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4 110网律师  2011-01-18 16:27
如果已经立案,证据可以直接寄过去的.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有加班,则单位应该提供考勤单.
5 110网律师  2011-01-18 18:07
你要仲裁什么内容?是加班工资吗?如果是的话,你要对加班事实举证,至少要能证明单位掌握员工加班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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