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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合同到期前劳动者提出不续签合同是否有补偿?
请问合同到期前劳动者提出不续签合同是否有补偿? 在政府部门签定的劳动合同是否适用于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在合同快到期时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是否有补偿?如果没有,怎样做才能得到补偿?
我是2002年12月参加工作的,已经工作九年了,08年之前没有签定合同,也没有交过任何保险,之后签合同两次,第一次合同是在08年1月签定的,只交养老保险,其他没有,第二次是11年1月10日签定的,也是只有养老保险,到12年1月9日到期,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怎样?应该找什么部门办理?
2012-01-04 13:47 zqshan……(山东)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1-04 17:37
你好,可以依照用人单位过错而提出解除合同,并且要求补偿,详情建议电话咨询。
2 孙新律师  2012-01-04 14:03
有补偿。
3 110网律师  2012-01-04 14:06
合同到期属于合同终止,有经济补偿。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4 于柱律师  2012-01-04 14:16
有补偿,从02年算,工作几年补几个月工资,不行就仲裁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1-04 16:32
合同期满终止,有补偿金。如果单位不支付,建议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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