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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公司劳动合同上写的是21.75天每月工作制,其余算加班,但星期六不来上班
我这公司劳动合同上写的是21.75天每月工作制,其余算加班,但星期六不来上班 我这公司劳动合同上写的是21.75天每月工作制,其余算加班,但星期六不来上班,就算你旷工,请问我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2016-08-02 18:19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08-02 18:28
这是可以诉讼来维权的
2 110网律师  2016-08-02 20:42
劳动部门投诉。
3 张勇律师  2016-08-02 20:49
用人单位加班应当经员工同意,若员工不同意,不得强迫员工加班。标准工作时是每周工作不超过5天,有可以采取6天工作制,但总共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超过则是加班。
用人单位加班应当按照下面的法律规定及标准支付加班费,若没有足额支付,则是违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但法定休假日工作不能以调休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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