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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到一公司工作,从12月1日开始上班同时签订了为期半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实习期为3个月,今天是
我老婆到一公司工作,从12月1日开始上班同时签订了为期半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实习期为3个月,今天是 我老婆到一公司工作,从12月1日开始上班同时签订了为期半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实习期为3个月,今天是1月28日,已经上班两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半年的合同只能有1个月的试用期,她现在已经超过一个月了算正式员工了没有?但是前两天发现怀孕了,现在她会不会被公司找试用期不合格的理由辞退呢?  同时公司现在也没有为她购买生育险,可以要求公司补买前两个月五险吗?
2016-01-28 14:45 1360831933(重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庆标律师  2016-01-28 15:27
公司的做法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2 宋福文律师  2016-01-28 15:43
试用期约定 违法  可以要求转正待遇    公司不得解除怀孕职工的劳动合同  否则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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