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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口头无故解聘~
合同未到期~口头无故解聘~ 2010年12月开始试用期,2011年3月签订劳动合同,现在2012年1月4日因为几句口角,这边一个小头目说让我不用来上班了,我应该怎么办?
2012-01-04 10:55 biaoji……(山东-济南)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1-04 17:46
你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2 孙新律师  2012-01-04 10:56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2-01-04 10:58
和单位协商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4 胡爱军律师  2012-01-04 10:59
可以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5 110网律师  2012-01-04 11:0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且要求未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等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的赔偿。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建议你咨询律师,尽快解决。
6 110网律师  2012-01-04 11:16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7 110网律师  2012-01-04 12:58
建议先协商解决,如公司真要解除合同,让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等有关书面材料。收集相关证件准备向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向单位索要经济补偿金,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还可索要养老保险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具体操作咨询建议电话联系。
8 110网律师  2012-01-04 14:04
要解聘,就让单位给你解聘通知,你好申请劳动仲裁。不给,你就继续上班,到时不发工资,你也可以申请仲裁。
9 110网律师  2012-01-05 10:45
您好,单位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不理睬该小头目按时上班,如果单位真给你下了解除合同通知书,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自己应得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保险的话,你也可以同时要求单位给你补缴
10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1-18 14:06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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