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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辞职,单位未交的社保可以要求补偿吗?
提出辞职,单位未交的社保可以要求补偿吗? 请教:我08年6月25日与现在的公司签订3年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9月25日转正,09年11月底已提出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得到公司同意,本月底将离职。但是我的社保该公司是08年12月才给我交的,现在有几个问题想要了解清楚。
1、我是否可以要求该公司将之前没有给我交的几个月社保补上?
2、试用期的3个月是否也应该给我交纳社保?
3、我在这个单位是第一次开户缴纳社保,公司是12月给我交的,那么之前没交的那几个月社保单位能给补交吗,如果社保单位不能补交,我该如何让公司给我补偿?可以要求补偿应交社保金额的等额现金吗?
4、如果公司不给补交,也不给补偿,我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等待回复。谢谢。
2009-12-23 11:58 xiaola……(北京-丰台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12-23 12:21
你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劳动仲裁事宜


2 孙新律师  2009-12-23 13:02
从你入职起,单位就有义务缴纳社保。未交的部分可以要求补缴
3 孙新律师  2009-12-23 13:33
你好!
你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交,试用期也是应该为你缴纳社保的。
4 孙新律师  2009-12-23 20:49
可要求单位补交保险。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5 赵江涛律师  2009-12-23 22:00
要求单位补交保险
6 孙新律师  2009-12-24 18:08
未交的部分可以要求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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