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擅自将全日制合同变更非全日制合理吗 律师您好:我们是徐水县电力局农电工。我们自2000年至今一直签订的是全日制合同。2007年给我们签订的是2年的全日制合同。至今合同期满后公司领导决定2010年给我们签订非全日制的合同。请问他们擅自变更劳动合同有什么依据,他们这样做是不是违反相关规定。顺便问一下我们都是2000年以前就参加工作了。可是电力局以2000年以前没签合同为由不承认与我们有劳动关系。请问他们的说法对吗?我们应该怎么办
2009-12-08 19:54 可怜农电工(河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12-08 21:53
劳动关系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另外,需要告诉你,现在所有劳动者一视同仁,均为劳动合同关系,已经没有什么正式工和临时式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