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因业务转外包,用人单位想提前结束劳动关系(我们是劳务派遣员工,大约70多人),经用人单位决定 ;1 把我们这些人介绍到现在承包他业务的外包公司,赔偿一半年限的经济补偿金;2 不同意1的赔偿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 对1,2都不同意的支付最底的生活保障,到合同结束+合同终止经补偿金.没有提前书面通知,直接协商的,说是协商其实就是按他的123来,的让我们自己选.我们很多人都不同意1,想要选2,可后来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说;同意1的按1赔;2没有了,并威胁说选2的人要把合同拖到期只赔合同终止经补偿金,如果期间被公司抓住什么把柄就开除,一分钱没有.很多人被逼选1,我们就这样被威逼利诱的了字.请问对此事还能劳动仲裁吗?或者上诉?
2009-12-06 12:07 张荣山(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军律师 电话:18917186208 2009年12月06日 12时46分
你们只要不主动辞职,另外,若不同意公司的方案的话,也不要签字即可。
任由单位解除,注意这段期间不要有违纪等行为,按时上班。
现在可集体委托律师与公司谈判。
任由单位解除,注意这段期间不要有违纪等行为,按时上班。
现在可集体委托律师与公司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