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与个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办法 我是2004年3月进厂至2006年6月厂方与我签订的是临时合同在2006年6月以后和我签订是厂方正式合同现在我合同到2012年,未到期厂方要协商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厂方只认可与我签订正式合同期内的赔偿,应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2010-10-30 14:40 pangyi……(天津-北辰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10-31 10:14
应当补偿7个月的工资。
2 李玉更律师 2010-10-30 20:52
应赔偿6个半月工资。
3 刘秀章律师 2010-10-30 23:30
可以与律师联系,研究具体的解决方案
4 孙新律师 2010-10-31 16:15
7个月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