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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怎么补偿
劳务派遣公司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怎么补偿 我在广州一家企业上班,于2002年5月1日和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该企业于2003年3月将下属员工劳动关系转给了一家劳务派遣公司A,一直到现在,2008年1月1日后,和A劳务派遣签过两次两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间是2012年3月31日。现在用人企业打算在合劳同到期之后把员工劳动关系转给另外一家劳务派遣公司B,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劳务派遣公司A要给我们经济补偿吗?如果没有提前通知怎么处理,找不到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办事人员怎么办?
2011-11-04 10:50 Wym4673(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1-04 11:52
要补偿的。实际上这种劳务派遣属于不合法的。应该直接和公司签合同。
2 110网律师  2011-11-04 17:58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因为你们是按照公司的安排而不语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际要求补偿的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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