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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新劳动法对于劳动合同快到期公司员工降薪是怎么规定的?如果我接受不了降薪我自己不续签合同我会有补偿
请问新劳动法对于劳动合同快到期公司员工降薪是怎么规定的?如果我接受不了降薪我自己不续签合同我会有补偿 我在厂里工作有4年了,今年我做的这个岗位公司已经取消没有这样的岗位,要通过考核来定下一个岗位。这时考核阶段还没有结束,而我的劳动合同也到期,公司要我先续签到另一岗位的合同,底薪会降到400-500左右,这时我不同意续签会有补偿吗?又是怎样来赔偿我的。还有他这样降薪是合法的吗??根据最新的劳动合同的哪条条列来维护我自己呢???这样的情况认为我要不要签??麻烦大状师帮帮我~!~!~谢谢
2010-10-14 12:51 jin465……(广东-东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贾金勇律师  2010-10-14 12:53
你可以拒签,要求按照原合同履行,否则可以主张解除劳动,支付经济补偿金。
2 110网律师  2010-10-14 13:29
您可以拒签,并要求解除原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 110网律师  2010-10-14 17:28
你可以拒签降薪后的合同,在原劳动合同终止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你在公司最后12个月的平均收入标准计算,支付4个月的)。
4 李翠英律师  2010-10-14 23:31
一对一咨询中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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