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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了,公司主管通知不予续签,没有书面通知,能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了,公司主管通知不予续签,没有书面通知,能有补偿吗? 我是2001年入的公司,公司于2008年元月8号从新签订的合同,于2011年元月7号到期,现在公司没有书面通知我,只是主管通知我不予续签合同,能有赔偿吗?如果赔偿,应该赔偿多少个月呢?
2010-12-21 19:40 漂泊人(广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22 00:16
补偿3个月,即从2008年开始一年补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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