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新劳动法对于劳动合同快到期公司员工降薪是怎么规定的?如果我接受不了降薪我自己不续签合同我会有补偿 我在厂里工作有4年了,我的劳动合同也到期突然公司把我安排到另一岗位底薪会降到400-500左右,这时我不同意续签会有补偿吗???还有他这样降薪是合法的吗??我该怎么来维护我自己呢???
2010-10-14 11:12 jin465……(广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0-10-14 11:16
不同意续签 会有经济补偿 你工作4年 能拿到4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因为你的合同已经到期 单位的降薪并无不妥 你可以选择不签拿经济补偿金走人
不给补偿金 就仲裁
因为你的合同已经到期 单位的降薪并无不妥 你可以选择不签拿经济补偿金走人
不给补偿金 就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