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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没到期,提前30天通知离职,有什么补偿吗?
公司合同没到期,提前30天通知离职,有什么补偿吗? 公司合同没到期,提前30天通知离职,有什么补偿吗?
2011-11-03 10:20 z15921……(上海-奉贤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罗远水律师  2011-11-03 10:22
提前30天通知离职,符合法律规定,但没有经济补偿金。
2 高永峰律师  2011-11-03 10:24
非法解除合同的话,应该支付赔偿金,为劳动年限乘以二再乘以月工资。
3 110网律师  2011-11-03 10:38
按照工作年限要求经济补偿金
4 110网律师  2011-11-03 10:40
1、如果单位没有合法的理由,即使提前30天通知离职,也是违法解除。
2、你可以选择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即你工龄的经济补偿金的双倍。
  如有其他疑问,可以详细咨询律师。
5 110网律师  2011-11-03 10:48
1、合同未到期,没有法定理由的,即便提前300天都不可以解除。
2、要求出具书面解除通知,否则应当坚持上班。
3、违法解除的,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赔偿金。
4、哪一种赔偿更多,要看具体情况。
6 110网律师  2011-11-03 11:16
你好:
    1、如果劳动者主动离职,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除非存在单位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纳保险、未足额按时支付工资等违法情况。
    2、如果是单位提前通知解除合同,由于合同未到期,除非劳动者存在重大违纪等情形外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要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金。
    3、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依据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
    在劳动争议中,很多时候劳动者不注意证据的作用导致败诉,如果金额较大,建议委托律师处理比较妥当。
7 110网律师  2011-11-03 11:47
你好,
1、如果公司通知的离职理由合法,且属于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公司通知的离职理由违法,则要支付赔偿金,或者你也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合同;
3、若需要帮助,可以直接来电。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8 110网律师  2011-11-03 12:46
自己提出辞职,不会有补偿金
9 李军律师  2011-11-03 18:21
合同期内,公司不能随意辞退员工,违法解除的话,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或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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