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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赔偿纠纷
劳动赔偿纠纷 在合同期内,因公司唯一最大的客户(和本公司老板是兄弟关系)要上市而终止采购订单。公司也曾两次找我们到写字楼开会说:要在9月20号解散,后来又改期到10月份。在解散前我们要是自动辞职的话,公司会给1000元/一年的补偿。老板娘说过;“如果我们不愿意那就耗下去,看谁耗得过谁”。我们觉得不合理就没辞职。现在公司又以生产订单少需要调整为由放长假,在放假期间的星期一,二,四,五早上的10点和下午的16点我们都要回公司打卡。请问公司这样做我们该怎么办?
2011-10-29 20:08 BtS3843(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0-29 20:21
如果公司愿意支付工资,你们就要听从公司的安排

如果公司不支付工资,你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 张勇律师  2011-10-29 20:46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若公司有违法原因或公司解除你的劳动合同,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
3 吴君瑜律师  2011-10-29 22:30
放假也应该发放工资。
4 110网律师  2011-10-30 00:09
公司放假的也要依法支付工资,可以要求工作,公司不安排,可以投诉到劳动部门解决。
5 110网律师  2011-10-30 11:27
可以争取补偿金等款项,你们的确耗不起,因此不宜再拖,尽快通过法律途径处理。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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