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赔偿纠纷 本人由原单位离职,因原单位将本人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丢失,证书可以补办但是至少需要一年时间,本人向原单位要求赔偿补办期间因不能使用证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该证书在原单位的补贴是900元/月,新就职单位给予的补贴标准是2000元/月,故本人向原单位要求在证书补办期间给予我每月2000元的经济赔偿,但原单位认为应按照他们的标准900元/月给予我补偿,因为此事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如果遗失了证书这种状况,请各位律师解答应按何种标准给予我补偿?谢谢
2011-07-09 19:33 youxia……(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09 20:21
可以按照你的要求请求
2 张向锋律师 2011-07-09 21:11
应当按你实际损失赔偿。如你能证明新单位给予补偿标准是2000元,哪原单位应当按新单位的标准给予赔偿。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3 李军律师 2011-07-09 21:48
应当按2000元标准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1-07-09 23:35
当然应当按照2000元每月计算。
5 110网律师 2011-07-10 12:11
你的主张是有道理的,应当按照新单位的标准来赔偿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