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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和个人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出现纠纷如何赔偿?
个人和个人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出现纠纷如何赔偿? 公司里的某部门经理用自己的名义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是1年,并且不给上社会保险,只给上一个商业保险,请问是否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劳动关系怎么算?
2010-08-11 14:23 lphj00……(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0年08月11日 16时18分
1、经理签的劳动合同与商业保险至少能证明你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据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补交保险;
3、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只能一个月。如试用期与转正后的工资有差异的,你可要求补足差额;
4、另外,可以主张一下经理签的不是劳动合同,要求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2 孙新律师  2010-08-11 14:30
不属于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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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赵江涛律师  2010-08-11 15:10
没有 法律效力
4 孙新律师  2010-08-11 15:14
该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是跟用人单位签订的,具有单位的签名盖章。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
5 孙新律师  2010-08-11 15:32
该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是跟用人单位签订的,具有单位的签名盖章。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
6 孙新律师  2010-08-11 15:39
属于雇佣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
7 孙新律师  2010-08-11 15:53
该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补缴保险。
8 李建成律师  2010-08-11 16:35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可以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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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孙新律师  2010-08-11 19:36
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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