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以发上月工资为前提要求员工签署其他新公司的薪资确认单,导致员工罢工的行为是否应由部门领导承担相应 因公司业务转移至外地,本地部门人员无法安置,按照合同规定应在本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但公司故意迟迟未发,并授权其他公司接收部门人员,且工作场地转租该接收公司。新公司领导在部门工作现场以开大会的形式通知:以签署新公司新公司工资确认单为前提员工可立即发放上月工资,未签署的员工在其租赁该场地后不许进入,以上情况部门领导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公司人事负责人后,却未有相应领导及人事负责人出面回应解释,导致员工罢工的行为是否应由部门领导承担相应责任,当部门全体员工在本月底要求公司必须及早发放上月工资并对此作出合理解释时,公司领导仍坚持员工应先签署新公司薪资确认单,签好后当天工资发放,这样是为员工考虑,待员工能适应后,公司会主动与员工解除之前的合同,再谈赔偿问题,请问这样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公司是否有否有规避发放赔偿金的行为?
2011-10-26 08:32 水滴儿(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0-26 09:06
你好!我做过很多你这样的案子,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1、工资一定得按合同足额发放,公司做法违法
2、有可能,但要看公司怎么安排这些员工,继续聘用并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就没有补偿这个概念。
如果要求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那就是工作地点变更,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了。按要求补偿工资就是了
你的问题在网上说不清,请来电咨询
1、工资一定得按合同足额发放,公司做法违法
2、有可能,但要看公司怎么安排这些员工,继续聘用并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就没有补偿这个概念。
如果要求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那就是工作地点变更,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了。按要求补偿工资就是了
你的问题在网上说不清,请来电咨询
2 邹连香律师 2011-10-26 09:09
您好,新的用人单位是无权以签署新协议来发放原用人单位的工资,这样是违反劳动合同相关规定。
3 张向锋律师 2011-10-26 09:14
违法。应当先解除合同,支付经济补偿,再签订新劳动合同。收集证据,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4 戎双双律师 2011-10-26 09:56
公司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
你们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投诉。
你们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投诉。
5 李军律师 2011-10-26 10:05
公司做法违法,员工有权要求公司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否则,可以依法维权。
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律师维权。
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律师维权。
6 110网律师 2011-10-26 11:02
建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同步进行。